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款吗)

近一年来

市市场监管局接到

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

法律、法规、规章线索605件

其中立案查处案件370件

主要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

医疗器械、广告、知识产权类

产品质量、价格收费等

……

面对这些问题,12日上午,大连新闻传媒集团FM103.3《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播节目,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线,聚焦一些消费维权热点进行了解答。

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款吗)

买的特价商品 收货后不满意

市民陈女士在我市一知名家具广场购买了一套沙发加茶几组合,商家称是特价促销。

“收货后我发现沙发颜色偏深、茶几也有明显的划痕,特别不满意,但商家告诉我特价商品不退不换。”陈女士为这事上了火,希望相关能够帮忙协调。

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诉求受理部部长张通博表示,这个问题属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退货纠纷。

虽是特价商品,商家在消费者订货时,没有明示商品存在的质量瑕疵。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商家以特价打折这种方式进行促销,属于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范畴。消费者按照样品订货,并按约定支付货款,有权获得质量的保证。

张通博表示,陈女士应该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再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12345投诉。“一定要保留交易凭证,商品瑕疵的照片或者录像。”而且,需要强调的是,商家是不能以优惠特价打折为借口,来对抗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是有义务进行退货、换货、或是维修的。

实体店购物能七天无理由退货?

王女士在某大型商场买了件衣服,到家后发现衣服有质量问题,想退货但遇阻。

那么,消费者在商场、超市等实体店购物时,是否可以享受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处处长柳丹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但是部分特殊商品除外;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目前没有法律规定。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但各级政府部门一直都在鼓励倡导推行。去年3.15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了“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倡议,上海、苏州等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全面推动,大连市场监管局也开始探索试点推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是指经营者要秉承“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采取一门店一承诺等方式,在不影响二次销售、不产生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

该负责人说,目前我市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经营单位有9家,累计退货数量达1.8万件,退货金额500余万元。

据实行此项制度的商家反馈,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建立后,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到店购物,为商家得到了更多消费者的信赖,赢得了长期稳定的顾客群体。

在外就餐有保险保障?

马先生反映,他前段时间到一个小饭店吃饭后回家出现了腹泻,跟店主索赔时来来回回特麻烦。餐饮这方面是不是也能有什么保险提供保障?

对于这一反映,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保障确实有,而且不仅能保障百姓的利益,还能保障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这个险种叫做“食品安全责任险”。

2016年起,我市就对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开始辽宁省在食品安全责任险模式上进行了创新,只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能满足银行的开卡、流水等条件,银行就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出保费进行投保。

“保险公司承保,一旦发生类似马先生所说的腹泻、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保险公司就可以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该负责人说,通过多方研究磋商,这一模式下的保费和承保条件非常优惠。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也已印发了《大连市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与保险公司和银行共同推动这一模式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工作的开展。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刘美玉

图片:大连综合广播记者 宋扬

编辑:赵卓

校对:刘美玉

主编: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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