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虚假发货怎么赔偿多少(商家虚假宣传怎么投诉)

伴随着网络、物流的便捷,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加入网购的大军,大到家具,小到玩具,没有你在网上买不到的东西。在网购的时候,你是否被商家精美的产品照片、夸张的文字表述、激昂的产品介绍所吸引?不知不觉中就在商家的宣传下,加购、下单、付款了。满怀期待,收到包裹后却傻了眼,收到的东西和商家宣传大相径庭。面对此种情况,不要慌,有法院为你支招!

小周家住在郫都区,平日里喜欢逛网店购物。这一天,他在逛某电商平台时,看到浙江某食品公司的网店正在售卖5升装的非转基因绿色有机食用油,素来对食品有较高要求的他立即下单,一口气购买了10桶,支付745元。

没多久,小周便收到货,结果一看包装,却发现他购买的这种食用油根本没有有机认证,外包装也缺乏有机标识。小周感觉自己被这家食品公司的虚假宣传欺诈,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这家食品公司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三倍赔偿。

由于商家远在浙江,郫都区人民法院利用在线诉讼平台审理了这起案件。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唇枪舌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院与电商平台对接,现场获取小周的订单及物流信息及商品页面信息,订单信息显示食用油系从浙江某食品公司在淘宝平台开设的店铺中购买。浙江某食品公司表示,其在网店售卖的产品都是从正规渠道采购的非转基因绿色食品,然后再进行分装,符合生产要求,预包装食品按照要求标签,系合格产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周与食品公司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8月25日修订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有机产品的生产、销售,应当依据本办法进行有机产品认证。本案中,食品公司并未对案涉产品进行有机产品认证,却在电商平台网页中将其产品宣称为“有机食用油”,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法院判决食品公司按照三倍价款赔偿小周2235元。一审判决后,浙江某食品公司依照判决履行了赔偿义务。

解读嘉宾

郫都区人民法院 副院长 胡本林

郫都区人民法院

互联网法庭 副庭长 连娜

网购时遇到虚假宣传,你有这些权利!来自998法治大讲堂00:0004:05

商家哪些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关于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关于欺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消费者网购后能否反悔?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了定作、鲜活易腐等产品,对网购商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通过这样一个规定,针对网络等非现场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冷静期或反悔期,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

消费者如果遇到虚假宣传怎么办?

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准备好起诉材料,现在司法也非常便民,手机、电脑在线起诉,低成本、高效率维护自己权益,如果经营者有欺诈, 可以主张三倍赔偿。

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哪些解决途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哪类案件可以利用在线诉讼平台审理?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还有很多案件可以在线进行审理,如双方当事人上班繁忙没时间到庭,因生病等原因不方便到庭等,经当事人申请,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都可以在线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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